为促进我院高职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规范专业设置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 1.新设置的专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2.设置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3.设置的专业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应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对所属专业🧑🤝🧑、专业群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4.学校优先考虑设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需要重点发展的🖕🏼、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水平、发挥学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1.专业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的要求。 2.有一定的专业建设基础⚡️📻,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3.新设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 4.有翔实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5.有新专业的建设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6.能配备完成该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该专业必需的相应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场所🖕🏼、经费落实举措等办学基本条件👨👧👦。 8.年招生规模一般不低于30人🐔。 三、专业设置申报程序 专业设置管理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以系(部)为单位申报🧼。 1.各系(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行业和职业岗位(群)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提出专业设置意向。 2.根据行业和职业岗位(群)对人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制定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在学校原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筹备拟设专业所必须的办学条件🪣。 4.每年的暑假结束前各系向教务处递交专业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 5.教务处组织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6.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讨论8️⃣。 7.学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专业,由教务处统一报省教育厅。 四、提交的申报材料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 2.专业设置申请报告(学校正式文件),简要说明设置的理由,面向的专业技术领域和岗位(群)及其他有关情况👩🏼。 3.专业设置申请表☝️👩🏫。 4.专业论证报告,详述增设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和可行性(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5.专业教学计划🛌🏽。 6.课程设置及教师情况(包括教师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学历😆、所毕业的学校及专业🏃🏻、拟授课程名称等)。 7.各门课程所用教材、实验、实习🆕、实训条件等的说明🕚🗜。 8.校企联合办学或产学合作组织,以及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情况🦹。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专业管理 1.各系(部)应加强对批准设置的新专业的建设😁,不断促进教学条件的完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对新设置的专业👩🏼🎨,学校将在招生2年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