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科研处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 3.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填报要求 一般项目的相关在研项目负责人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和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及《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纸质、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二𓀍、结项要求 一般项目的结项成果应达到任务书约定的成果要求方可办理结项: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应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北大核心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视同为2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研究报告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通过不低于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本校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需正式出版专著1部🧺; 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4),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三🧖🏻、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和研究成果复印件等材料3套(按序A4纸印制👏🏻,装订成册)。《结项报告书》中的“结项证明”页另外打印,一式三份。 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的准备工作。并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QQ🐹:398753508;联系人:李银秋🤛🏼,电话:0511-88020275。 项目结项通过后,项目经费报销按照《彩神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1.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2.年度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3.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4.项目成果鉴定表.doc
附件5.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6.结项证明.pdf
附件7.结项汇总表.XLS
彩神科研处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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