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学函〔2020〕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做好我省202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2021年“专转本”计划在2020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900个。 3.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专转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 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 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请接收高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2021年“专转本计划申报表》(Excel电子文本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本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与2020年相比,拟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高校要专门提交报告🙋🏻♂️,并在申报计划表中作明确备注👨🔬。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4.接收高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2021年👩🏿🏭,自主招生计划为950个,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自2022年起不再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报名工作安排在2021年1月中上旬。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1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4.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均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等材料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𓀔,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𓀒。 7.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保密。 2.各考点学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本”考试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防疫措施🏎🏋️♂️。各推荐院校和考点院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各推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考生的送考工作。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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