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学函〔2020〕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做好我省202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2021年“专转本”计划在2020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900个。 3.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专转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 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 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请接收高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2021年“专转本计划申报表》(Excel电子文本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本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与2020年相比,拟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高校要专门提交报告,并在申报计划表中作明确备注。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4.接收高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2021年🈴🫲🏿,自主招生计划为950个,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自2022年起不再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报名工作安排在2021年1月中上旬。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1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4.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均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3️⃣。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等材料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7.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保密。 2.各考点学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本”考试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防疫措施🌭。各推荐院校和考点院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各推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考生的送考工作。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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